我为我爸讨回一个公道`十万火急``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21 18:52:56
我叫耿建凯,农民,给家人讨回一个说法,家人耿水平从1975年到2009年元月15号,一直在石庄中学做工,有34年工龄,现年龄57岁,校方在2月11号开学后通知我爸以后不要再去上班,之后予给我爸人民币五千元做为补偿,我爸感觉不公去找当地校方:孟州市教育局都不给予一个答复,还说让我们去打官司。
请问你们能给予我帮助吗?
当事人:耿水平
儿子:耿建凯
电话:130155759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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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、

可以找律师寻求帮助,先打电话询问一下,看看律师是怎么解释的,校方在未和你爸爸协商的情况下,单方面结束你和你爸爸的用工关系,肯定是不对的,但是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法律依据,或者你爸爸有没有在工作中有让疏忽的地方,如果律师给你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办法,那建议还是要付诸法律。而且,我个人的意见还有可以寻求媒体的帮助,因为要是校方真理亏的话,是不愿意媒体介入的,一旦媒体介入,可以帮助你们尽快的和校方达成一致。

如果觉得我的方法可行,请给分,谢谢~

记住 现在国家法定 下岗年龄为55岁你爸57岁,应该下岗了!但是你爸的工龄很长就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算是正式员工,根据规定应该有下岗工资,它一次性给予5000元RMB是否合理 那就要看你爸原来的工资水平。别去打官司了,那要用的钱太多,你的事情不够大没有律师会免费为你们工作,加上法院也需要一些钱,即使你赢了,也不会物超所值的。也别像上边说的找媒体了,你还不知道的东西很多,媒体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管的!其实媒体也是有“假”的,不能惹的事儿媒体是不会去管的,有社会影响的!媒体也有人“管”啊!它得活,它就不能惹太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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